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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9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14]
9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
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0张为1手,共计1,000万手,合1
亿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99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56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以下称“募
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53,792.1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22.53万元;2019年1至6月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64.33万元,2019年1至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571.9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3,856.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968.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子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由于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12月19
日建成投产,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
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14
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温电“上大压小”
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
核电一期工程。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3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2017-033。独立董事对此次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2
月12日投入商业运行,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
投资调整,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9年4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秦山核电厂扩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三门核电一期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
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18,000.00万元及该专户
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浙江浙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07。独立董事对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三门核电一期项目的议案,
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
截至2014年10月25日,本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51,713.82万元,其中, 台二
“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67,550.93万元,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预先投入
46,627.28万元,六横“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预先投入127,335.61万元,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预先投入
10,200.00万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351,713.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获
得2014年二届二次董事会、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次置换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
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注(a): 由于2019年度煤炭价格处于高位运行,远远高于2014年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发行时的价格,导致各煤电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达不到可转债募集资金发行时的预计效益。
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
号:2017-03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7-03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